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提升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满意度调查周期为一年,每半年调查一次。凡投标的单位必须于2019年11月1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时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料自行统一密封后送至我方。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调查经费预算6万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预算经费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最低样本量符合要求且综合调查样本量最高(综合调查样本量计算方法:电话调查数+短信频次÷300)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服务技术要求
1、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通过随机抽样电话、短信调查的形式进行。确保样本抽取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2、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调查最低样本量:电话调查约3000个有效样本,短信共300000频次。
三、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开展过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有短信、电话调查项目经验。
四、供应商编制报价函要求
需提供技术方案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C235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科。
联系人:陈 浩 联系电话:0553-3824101
邮 编:241011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