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芜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7 16:19 来源:芜湖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各县(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学会,市管民营医院:

2020年全市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273项,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继教办组织了内、外、妇、儿、检验、影像、中医、护理、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157项予以公布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举办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项目负责人、所授学分、教学内容、学员人数等项目信息

二、今年采取全程网上运行,项目单位须在举办前一周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网址http://icme.haoyisheng.com/login/login.jsp)进行项目学分的申请,将课题内容进行申报,经市继教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刷卡授予学分, 本次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调整为线上学习参照面项目管理。所选网上教育平台应入围国家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认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和安徽省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应具备追溯参培对象学习过程的功能,参加线上培训的学员须在会议系统中实名签到。按照实际举办时长授予相应的学分,学分授予人数不超过举办项目申报人数。学员所获学分由申报单位手工录入相应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审核。
    三、项目举办结束后两周内,及时将相关资料通过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平台上传备案,并在“举办地点”一栏具体填写在线教学网址无需再递交纸质材料,同时将学员信息上传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便市继教办及时审核该项目学员学分。

本年度所通过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采取自愿原则,如需推迟举办,明年将作为备案项目。医务人员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不限比例相互补充,学分授子不限于III类划分。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攻关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任务。对参加国家组织的“疾控大培训”等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的人员,可授予相应学分。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落实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教项目负主体责任,对举办全过程严格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学员反馈和培训质量评价机制,确保培训实效。

2020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登录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wuhu.gov.cn/)查询。

七、根据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重点加强人文知识培训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校验的通过率。

联系电话:3832081    联系人:刘红娟

 

附件1.2020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公布汇总表

       附件1:2020年市级继教项目通过名单.xls

2. 关于公布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培训机构的通知(皖继委办20191号)

附件2:关于公布继续医学教育远程培训机构的通知.pdf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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