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芜卫组[2020]126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市卫健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市疾控中心等4个集体和汪道利等15人予以记功或嘉奖,芜湖广济医院和刘芳等8人评为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贡献或先进集体、个人。
现将拟奖励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1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被奖励表扬人员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电话:0553--3836574
驻委纪检监察组电话: 0553-383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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