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五项制度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

发布日期:2020-12-31 08:40 来源:湾沚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湾沚区认真总结孕产妇服务管理经验,积极创新思方式,建立五项制度,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建立产检督促反馈制度,解决高危人群底数不准的问题。明确各镇卫生健康办、村(社区)专干“早孕建册和产检督促”职责,及时收集建册、产检结果并反馈至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妇保医生分村包保,根据产检情况及时掌握黄色以上风险等级的人员信息,解决高危底数不准的问题。

二是建立风险评估记分制度,解决风险评估落实不力的问题。明确规定各医疗机构实行妊娠风险评估首诊医生负责制。对不按要求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的,一经发现,由区卫生健康委对首诊医生进行执业记分并全区通报。

三是建立高危专案管理制度,解决基层包保任务不清的问题。明确要求区内各医疗机构在反馈高危人员名单之后,必须向基层反馈一份管理方案,明确清楚基层应当完成哪些追访任务。通过基层的跟踪追访,切实把专案管理方案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高危人群转诊协作制度,解决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区分别与省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立高危人群转诊协作制度。凡经我区高危专家组会商后,转诊至省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高危对象,省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均安排产科主任级专家接诊。接诊之后,及时向我区反馈个性化管理方案。区、镇、村各级包保人员按照反馈意见进行追访。

五是建立考核追责制度,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明确“镇卫生健康办、村(社区)、区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区妇计中心”四方责任,并将各方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将不按规范开展风险评估、不落实高危专案管理、不按规定包保追访等六种情形纳入执业记分范围,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