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1-10 17:34 来源:芜湖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20104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芜湖企业开始实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到的陪产假30天了么
来信时间: 2022-01-04 13:52:18
来信内容:
2021年11.19通过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到有关假期确认问题,新的陪产假30天,芜湖企业是否开始实行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卫健委    答复时间:2022-01-10 17:34: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关于企业是否实行男方护理假:《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2、关于男方护理假的具体规定:2021年12月27日出台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中规定: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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