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出台一系列治理行业乱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落实全市重点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我委出台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治理“医托”工作措施、非法运营“救护车”专项整治的措施、加强我市护工管理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无偿献血的工作措施等一系列举措,请各县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附件:1.开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治理“医托”工作措施
2.关于加强全市救护车管理的措施
3.进一步防范治理“黑护工”有关重点举措
4.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偿献血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