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健委关于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德军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2个,其中各类乡镇卫生院51个,一体化村卫生室7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1个。在岗乡村医生1500余人,45岁以下占25.9%,45-50岁29.9%,50-55岁占23.7%,55-60岁占13.2%,60岁以上占8.2%。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财政保障
1、争取世行贷款项目。2019年市卫健委获得世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资金1.2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6020万元,县级建设资金6090万,主要用于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心电中心建设、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等重点项目。繁昌区新建了孙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无为市、南陵县为卫生院购置了CT。市卫健委牵头建设芜湖市影像云平台,在原四县建设了县区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目前已经联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家。市卫健委利用300万元市级资金,给全市8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心电设备,接入远程心电平台。省级、市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可为乡镇就诊群众提供远程会诊服务。
2、预算市级专项发展资金。市财政局自2007年起,按照每年每人5元标准预算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21年安排建设经费850万元,主要用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智医助理应用、社区医院和二级医院创建等工作,综合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3、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2019年度南陵县财政筹资500万元,原无为县筹资160万元,市级财政拨付257万元用于建设“空白村”村卫生室,并改造其他老旧村室。
4、推进标准化建设。2021年,在省下达的575万元预拨资金基础上,市财政按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万元和每个村卫生室0.4万元标准下拨97万元预拨资金,各县市区财政筹资370万元。2021年全市已有35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稳步改善村卫生室设施条件。
5、保障乡村医生待遇。一是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芜卫基卫〔2019〕1号),对符合条件的退出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858元/月(30年以上工龄),较省标准提高了330元/每月。二是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芜湖市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卫基〔2020〕13号),目前已有130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2021年我市共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0609.2万元、基本药物补助1587.42万元和一般诊疗费210.06万元,均达到省序时进度要求。
(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一是印发《芜湖市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实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委培工作,通过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乡村医生。2020-2021年全市录取104人,2022年已报名初审147人。二是推进基层全科转岗培训与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工作。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人才需求计划全市共上报14人(本科9人,专科5人),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需求计划共上报129人(临床医学107人,中医22人)。三是落实市人社局等《关于印发<鼓励教育、卫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开展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217号),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工作。
2、实施“徽乡名医”培养工程。2021年市卫健委培养基层医学骨干4名,落实培养对象奖补预计12万元,2021年已拨付4万元。
3、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2020年我市实施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分类评审制度,贴合基层实际,简化评审要求,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留在基层。2020-2021年共有85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用该政策获得高级职称。
4、开展“百千万”培训工程。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联合印发的《芜湖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芜卫基﹝2020﹞11号),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选派骨干医师参加省卫健委百医驻村,开展千医下乡、万医轮训。2021年我市各县市区完成“千医下乡”人数达94人,“万医轮训”中乡镇卫生院进修人数189人,村卫生室培训人数4467人次,超额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1、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帮扶。按照“强县活镇稳村”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我市已建立8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农村,实现县、乡镇医疗机构同质化发展。2021年度各牵头医院下派专家团队50个,下派帮扶111余人,下派专家开展手术40台次,坐诊与指导基层诊疗6万余人次。县域内就诊率已达73.23%,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出明确要求,用全国统一标尺衡量基层服务能力。2021年我市达到“基层行”基本标准23所,13所经省级复核达到推荐标准并受到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
3、创建二级综合医院、社区医院。全市已有6所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水平,并配备了CT。已有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卫健委复核,成功挂牌社区医院,有效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提升。目前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41个特色专科。
4、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推广“智医助理”应用,2019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2020年安排专项激励经费,鼓励村医规范使用电子病历、辅助诊断系统,逐步提高村医对常见病的诊断能力。2021年全市电子病历规范率达到99.52%,智医助理辅诊系统使用率达91.92%。
(四)提升农村疫情防控能力
1、加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职责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防指办印发《关于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的通知》(芜疫防六稳办〔2021〕146 号),对发热哨点诊室的房屋面积、布局、设施设备、人员提出规范统一的要求,逐一安排现场验收。2021年全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47个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比例达65%,超过省卫健委年度目标要求。
2、提高基层防控能力。2021年市卫健委认真做好中央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按时拨付项目资金,用于基层医疗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多次县市区互查、市级督查,通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情况,提升基层医务人员防疫能力。在4.17繁昌区疫情发生时,三山区乡村医生及时留观新冠疫情病例,避免了疫情扩散,获得市疫防指办表扬。
3、增加群众公共卫生意识。一是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2021年市卫健委开展11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主题培训班,覆盖人群800余人次;结合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健康科普巡讲“四进”(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20场,重点宣讲新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家庭急救等内容,提搞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二是2021年我市申报创建省级卫生镇11个、省级卫生村90个、省级卫生单位97个,复审省级卫生镇4个、省级卫生村78个、省级卫生单位55个;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健康示范镇(街道)创建,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制定《芜湖市健康示范镇(街道)标准(试行)》,以此推动全市整体创建水平提升。
4、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试点工作。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印发《关于芜湖市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芜卫办〔2021〕11号),2021年底全市935个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部完成设立,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五)优化医保支付政策
1、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2021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市医保局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2、推广糖尿病、高血压“两病”待遇新政。2020年我市将“两病”患者用药费用保障由乡镇卫生院拓展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目前已有304 家乡镇(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开通“两病”就诊权限,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3、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一是由原南陵县、繁昌区试点,扩大到全市有住院业务的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是扩大覆盖险种,由原先城乡居民医保中试点,扩展至职工医保。三是扩大覆盖病种,中医适宜技术病种由原先8种增加至10个,西医适宜技术病种由原先6种增加至10个。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针对李德军代表提出的“破解人员和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落实《芜湖市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实村医免费委托培养及村卫生室运行补助,保障村医收入、提升服务能力。二是积极争取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条件,在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湾沚区探索推进“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政策落地。
2、针对代表提出的“拓宽医疗卫生服务渠道”,市卫健委将持续加强紧密型医共(联)体建设,依托我市“两平台四中心”和智医助理系统,推进远程医疗协作服务,各牵头医院建立医共(联)体成员单位共享使用的消毒供应中心,以及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实现检查检验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试点组建医联体中心药房,推进“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带量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按时结算、统一药学服务”的“五统一”机制。
3、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经费基础支撑”,市卫健委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一是2022-2024年市卫健委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守门人”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到2024年建设5家县域医疗次中心、37个一/二类乡镇卫生院 、17个社区医院。二是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建设,2022省补建设资金497.6万元,到年底全市254所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21个村卫生室达到中心村卫生室标准,乡村医生全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三是2022年市财政局继续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900万元,建设5家乡镇卫生院急救站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标率提高到60%,创建2所社区医院,规范“智医助理”辅助诊断应用。四是全市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到6000元/年,其中镜湖区进一步提标到8000元/年。五是无为市争取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400万元,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迁址建设石涧卫生院新院区,业务用房面积达8500平方米。
4、针对代表提出的“拓展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补齐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2022年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科,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7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认真落实国家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常态化培训和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5、针对代表提出的“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市卫健委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行。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继续通过“健康芜湖”、“芜湖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投放科普宣传文章,组织编写和印发健康教育材料,举行健康知识普及“现场+网络”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意识。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卫健委 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电话 :3834172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