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健委关于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14 10:19信息来源: 芜湖市卫健委阅读次数: 字体:【  

尊敬的杨俊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心理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促进芜湖心理行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两级中心”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由市卫健委主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芜湖市于2019年获批成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城市,我委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联合教育、政法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芜湖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多部门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一是通过搭建全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模式,主动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参与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宣传。二是开通芜湖市24小时心理热线,开展心理危机救援。三是进行心理专业人才、危机干预人才、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人才培养、培训。四是组建市级心理健康科普巡讲团等系列措施,完成试点工作。五是以村(社区)为单位建设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所有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师队伍。89.89%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经验做法

(一)重视培养心理健康人才,助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一是重视心理专业人才培养。我市拟准备用三年的时间,培养与打造一批留得住、用得上、高水平的本土化的心理咨询人才团队,分布于学校、公安、司法、卫生等各行业各单位,为广大学生、职工、特殊群体等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开展危机干预专业培训。举办“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全市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公安民警、教师、精防人员参加学习。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设。为推进芜湖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芜湖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要求,2020年我市举办4期(10期)“芜湖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培训”,2021年举办2期“芜湖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提高班培训”,涵盖教育、公安、司法和残联、镇政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从事心理卫生相关工作人员。今年还将开展专项培训。

(二)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

一是成立“心理卫生健康巡讲团”,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讲坚持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走进村(社区)、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监狱等,营造全民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广大学生、职工缓解学习和职场压力。几年来心理卫生讲座共298场,受益人群63500余人次。

二是在我市新闻媒体开辟《心灵驿站》专栏,制作《名医大讲堂》等专题节目,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录制视频等,在微信公众号、网站、今日芜湖等现代媒体推送各类科普文章600余篇,对市民了解心理健康知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发挥综治信息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

推进我市“心理健康云平台”建设,建立心理健康信息化平台,为县、乡、村心理服务提供云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为广泛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撑。

三、完善心理服务体系构架,提升服务品质

市卫健委将根据市“心理社会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心理社会服务工作。一是联合市综治、公安、学校等部门联合做好心理卫生科普、排查、防控、培训等工作。二是推进建成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和县(市)区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两级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共同承担开展县区、社区危机干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督导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开展院-校、院-企等合作模式,通过以公益性和购买服务的形式相结合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心理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0553-3829224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