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尚前代表:
您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新冠病毒院外处置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建议,我委对于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研讨。
一、新冠肺炎施行“乙类乙管”后,我委继续开展新冠肺炎日常健康科学防护知识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适度储备药物,做好日常防护。
二、联合医保部门,提前采购、储备防治药物,并对全市药物适时按需调配,以免出现不均衡现象。
1、市本级储备库向各县区和公立医疗机构调拨布洛芬片510.46万粒和对乙酰氨基酚318万粒,连花清瘟胶囊、疏风解毒胶囊等9种药品41万余盒,抗原试剂盒138.5万余人份;
2、全力保障重点人群用药需求,向全市65岁以上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退烧药布洛芬10322瓶(103.22万粒),通过先锋驿站向全市89387户低保人员免费发放疏风解毒胶囊8.9万余盒;
3、加大社会药店退烧药品供应。全市100家定点药房布洛芬日供应量从12月21日1万片迅速增加至每日9万片。
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新冠防治药品供应药店进行社会公布,保障老百姓药品采购需求
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医。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成立健康医疗集团,将健康小屋转型,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向居民免费发放“健康包”。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级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工作措施,认真履职,全力保障老百姓就医、药品采购需求,最大程度保障人民健康。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市疫防办
联系电话 :0553-3829224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