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3 19:18信息来源: 芜湖市卫健委阅读次数: 字体:【  

 为持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录编制阶段(截止至20238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中)

1.整理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十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务公开专项文件,汇总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要求。

2.比对16个地市卫生健康委重点领域目录设置,形成基础材料。

3.结合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吸收浙江、江苏等地区工作经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安徽省省市两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

4.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指南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8号)要求,编写参考范例。

5.面向社会公众、省卫生健康委各处室、各地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形成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最终版本。

二、工作部署阶段(截止至202310月底,牵头单位:各级卫生健康委)

(一)目录完善与专栏调整(牵头单位:省市级卫生健康委

省级卫生健康委在省级编制的目录基础上,协调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及相关技术人员,按要求做好目录调整和内容发布工作。

市级卫生健康委应在编制的市级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编制形成适用于本单位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并报省级备案;根据备案目录完成栏目设置调整,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市级卫生健康委应部署实施县区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做好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实现常态化发布信息。

(二)自查自纠与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级卫生健康委

对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目录及参考范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三)试点选取与经验交流(牵头单位:各级卫生健康委

持续发挥“榜样”的作用,省卫生健康委选取试点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工作做法。适时召开全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培训会,由选取的试点地市卫生健康委于会上对工作经验进行分享,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

三、跟踪考核阶段(截止至202312月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我委计划于202311月制定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方案,并面向市级卫生健康委公开征求意见。考核内容侧重于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目录调整及信息公开,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注:年度考核方案发布时间以工作推进进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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