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023年)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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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市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皖人口发〔2009〕4号) |
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的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年/人 | 符合独女户条件的对象,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 达到 100 元;对于老夫少妻(女方年龄未达 49 周岁,男方年龄 达到 60 周岁)且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 50元或 70元,达到130元或 150元。 | 同省级标准 | 同市级标准 | 新增对象本人于第四季度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报,由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协助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镜湖3887795 弋江4827298 鸠江5868013 三山2288029 经开区5847321 湾沚8791567 繁昌7916926 南陵6829466 无为6610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