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4:55信息来源: 芜湖市爱卫办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急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快推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各项措施在我市落细落实,我办草拟了《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424日至56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C区239室芜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4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whaiweiban2021@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芜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24


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各项措施落细落实,统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考察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牢固树立长三角一体化意识、省域副中心意识,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大力度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和美乡村工作要求,补齐公共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从源头上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底,我市力争创成国家卫生城市,无为市创成国家卫生市,实现国家卫生市、县(市)全覆盖;到2025年底,完成省级卫生镇全覆盖,国家卫生镇建成比例超过2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7%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70%;到2027年,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国家卫生镇建成比例超过50%,落实我市实施千万工程建设和美乡村工作要求,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70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完成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全覆盖,实现全域美丽宜居。

三、工作原则

(一)学习经验,推广借鉴。学习借鉴和推广运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经验做法,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转型升级,以环境清理整治为先手棋,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城乡自身发展规律,结合地方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群众接受程度开展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整齐划一,适时选取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镇、街道开展工作试点。

(三)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根据发展阶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既有全局性谋划,又突出工作重点,分区分步谋划开展工作,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政策稳定性,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并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党政主导、分级负责、多方合力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开展城市社区环境整洁行动。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坚持以点带线、点线结合、全面铺开,加强城市社区特别是对城市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问题开展拉网式集中清理,聚焦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筒子楼简易楼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物业、居民委员会等的作用,组织群众开展环境清脏治乱大扫除,全面清洗积尘、积水、淤泥、垃圾、杂物,消除盲点盲区,严格落实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做到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市场环境整洁行动。全面开展文明菜市行动,强化市场日常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措施,进一步推进冰鲜禽交易工作,市区范围和各县市城关镇范围全面推行冰鲜禽交易, 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乡镇农贸市场进一步规范达标,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改造、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确保到2024年底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清掏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治理率达50%;到2027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深入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村内道路、河渠两侧应绿尽绿,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创建1条示范路,绿化质量显著提升。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所有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90%(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整洁行动。对机场、铁路、长途客运、公交、轻轨、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环境卫生保洁,科学规范做好换气通风和日常消毒。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小餐饮店、公厕、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持续抓好建筑工地、铁路沿线两侧及农村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芜宣机场、芜湖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

1.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稳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方式,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修复更新老旧管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提升建制镇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推动处理能力向乡村延伸。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运行管理,提升监测能力,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到2025年,基本消除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并持续提高(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

1.医疗与环境设施同步规划实施。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和标准,按照数量充足、方便可及、干净整洁、管护有序的要求,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配套的环卫设施,确保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支持三级以上医院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医用厕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标升级,全面提升厕所设施设备标准,市建成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配备符合标准的无障碍环境支持设施,三级医院应设置第三卫生间,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全人群需求。村卫生室全面消除旱厕,完善设施设备,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提升医疗废物污水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医废处置能力。压实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主体责任,提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支持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确保医疗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规范消毒。(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卫生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常态化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行动,健全规范日常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医疗卫生环境。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统筹环境整治、安全生产运营和卫生设施建设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

1.强化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建设。加快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工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最干净城市等重点任务有效衔接,统筹谋划部署,有机整合资源,一体协同推进。深入推进健康芜湖行动,高质量、严标准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对标对表做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地,分阶段分步骤实现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创新智慧创卫场景应用。充分利用芜湖市现有城市运行、协同办公平台资源在材料收集、督查督办、市民随手拍、健康促进、病媒防制、创卫宣传等方面开展数字化应用,更高效地收集和处理相关材料,使监督工作更加精准和及时,进一步提升创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快建设智能化毒饵站监控系统,实时了解城市各地域鼠害的密度和种类,分析鼠情信息,预测鼠情。(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

3.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共同体项目。运用好芜湖市健康科普矩阵平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矩阵、微博矩阵、客户端、公交和轨道交通广告等全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快建设芜湖市健康教育馆项目,全面打造数字化健康传播平台,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区级健康教育馆,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面向基层延伸。(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制定完善与健康相关的城乡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到2025年完成省级健康县区全覆盖,在全市建成健康乡镇(街道)20个,健康社区(村)100个,健康企业100家,健康学校20个,健康家庭100户。(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孳生地调查和侵害调查,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整治行动,对机场车站、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餐饮店、公厕等人员密集、易造成疾病传播的重点场所,以及地下室、地下车库、民防工程等病媒生物孳生的薄弱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清除病媒孳生地,布放数量合理的防制设施并及时维护,确保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农贸市场、餐饮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系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芜湖市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住建、市场监督、商务、财政等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围绕重点任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健康评价。贯彻落实《芜湖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实行健康与发展综合决策,推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强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的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三)加强统筹保障。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覆盖面广,各级各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经费安排、人员配置、技术装备、业务培训、宣传发动、信息化监管等工作,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保障。要强化项目化思维,精准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更好地向上争取资金。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责任,在行业内牵头组织开展好补短板和清理整治工作,双向协同发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成效显著、考核评价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开发区予以资金奖补,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群策群力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清除病媒孳生环境,持续巩固好维护好工作成效,切实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市委宣传部、市网宣办、市传媒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考察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我委统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工作,起草了《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

、起草过程

1.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202412日,我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要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借鉴云南、望江等地经验做法,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414日,我委通过易网向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30个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14条,我委采纳其中12条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

1.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提出我市2024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2025年国家卫生镇建成比例超过20%2027年完成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全覆盖等工作目标。

3.明确学习经验,推广借鉴;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党建引领,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提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4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健康评价,三是加强统筹保障四是加强督查考核,五是营造良好氛围。


征求意见反馈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依据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