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考察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我委统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工作,起草了《关于补齐芜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
三、起草过程
1.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2024年1月2日,我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523号)要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借鉴云南、望江等地经验做法,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4年1月4日,我委通过易政网向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30个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14条,我委采纳其中12条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
1.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提出我市2024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2025年国家卫生镇建成比例超过20%,2027年完成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全覆盖等工作目标。
3.明确学习经验,推广借鉴;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党建引领,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提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4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健康评价,三是加强统筹保障,四是加强督查考核,五是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