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W2024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洪蕊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出生率下降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2017年出现一个生育小高峰(达43000人),从2018年起,我市出生人口持续下滑。全国出生人口也是持续下滑,从2017年的1723万人减至2022年的956万人,首次跌破1000万人;2017年以来,我省出生人口数量逐年递减,芜湖市人口出生趋势与全国人口出生整体趋势相符。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出生人口情况高度重视。2023年5月1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芜湖市出生人口情况工作汇报研讨会,听取了市卫健委等12个市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出生人口下降原因分析,明确了给予支持下步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方略,要在现有条件成熟具备的前提下,适时出台支持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政策。截止2023年,我市已出台13个。
针对您提出的“借鉴北京市、河北省、甘肃省将辅助生殖类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前,不孕(育)症的治疗尚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2年3月省医保局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皖医保发〔2022〕5号),统一规范管理全省医疗服务项目。《2022版目录》明确要求“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项目目录》,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项目目录》内项目、支付类型和统计类型”。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
2024年1月,省医保局参与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已明确提出,“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按规定和程序将部分临床必需、技术成熟、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市将严格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具体工作要求。
依据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芜湖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及托育机构与幼儿园一体化建设工作意见》(芜卫人口家妇〔2021〕6号),全面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及托育机构与幼儿园一体化建设,加强卫健、教育部门协作,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班资源供给。截至2024年7月,我市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累计22451个,千人口托位数5.98,共有348家托育服务机构已在卫健部门备案,已备案机构中一体化机构286家,占比达到82%。2024年我市持续贯彻落实《芜湖市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对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多)孩每人分别补助1000元/月、2000元/月,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直接发放给入托幼儿家长,基本实现普惠入托费二孩减半、三孩全免。
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涉及社会和政府多个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关注国际国内人口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多部门联动,这我市人口高质量均衡发展作出最大努力。
联系单位:市卫健委人口家幼科
联系电话 :3121510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