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健委“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计划(第一批)
序号 | 监管对象所属行业 | 检查任务名称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联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 | |
1 | 卫生 |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 牵头部门 | 市卫健委 |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督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卫生机构 | 现场检查 | 6月-11月 | 1年1次 |
联合单位1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
联合单位2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联合单位3 | 医疗保障部门 | 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执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
联合单位4 | 生态环境部门 | 核技术利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联合单位5 | 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 |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督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联合单位6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消防安全、环保、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等事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