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现场调研指导 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建设
近日,我市各县市区已陆续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为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在沈建军副主任的带领下,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赴部分县市区调研指导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县(市、区) 164 村、53个社区建立217个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其中弋江区率先完成全区53个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立工作。
调研组每到一地都现场听取镇(街)、村(居)两级负责人详细介绍选举设立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街)、村(居)工作人员认为: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充分调动卫生资源和社区资源,发挥村两委、卫生站或村卫生室、辖区单位、楼门长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在开展社区疫情防控的联络协调、组织动员、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时,可以让社区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但是由于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一个新生的组织,设立后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工作经费等尚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沈建军副主任充分肯定各镇(街)、村(居)认真落实选举要求,及时完成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选举设立工作。同时指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只是迈出组织建设的第一步,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是一个新生的组织如何发挥组织的作用才是大家要认真落实和大胆探索的。为了完善组织建设,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选举完成后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同时要抓好“123”工作,即召开“1”次委员全体会议,明确委员工作任务分工;落实“2”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所在村(居)群众意见的征集,二是研究制定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实行“3”个上墙,在办公场所做到组织的标牌、组织职责和工作制度同时上墙。县市区、镇街还要做好对新当选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大对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协调落实工作保障经费等。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加快推进全市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年底实现全覆盖,并督促指导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网底作用,助力当前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