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提升群众就医感受,决定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满意度调查对象为2020年11月-2021年10月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患者。凡投标的单位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时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料自行统一密封后送至我方。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调查经费预算6万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预算经费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最低样本量符合要求且多种综合调查样本量最高(综合调查样本量计算方法:电话调查数+短信频次÷300)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服务技术要求
1、调查要求分层随机抽样,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短信等多种调查形式进行。确保样本抽取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2、需对调查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评估;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优化调查条目,提升问卷评估质量;撰写评估报告。
3、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调查最低样本量:电话调查约16000个有效样本,短信(问卷星方式)共300000频次。
4、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提交调查报告。
三、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开展过相关健康服务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有公共卫生等专业的人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调查员为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关调查经验人员。
四、供应商编制报价函要求
需提供技术方案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E525室市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生强 联系电话:0553-3991675
邮 编:241000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