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级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1 11:49
来源:芜湖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芜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等级医院评审。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国卫办妇幼发[2016]36号)标准,经现场评审,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经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电话:0553-3121510、3824101,通讯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三楼303室,邮编:241000。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