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9 16:40 来源:芜湖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医〔201940号)和芜湖市卫健委《进一步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芜卫医〔2019〕52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徽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试行)》内的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应当对照《办法》和《通知》要求及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现将经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评认定,在我委备案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824101 邮箱:whswsjyzk@163.com 


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

开展科室

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海螺医院

神经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