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抽取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11:56
来源:委组织人事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医疗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2023年评审工作通知(芜卫组〔2023〕149号)要求,申报参加2023年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审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 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不得更换;专题所附原始资料为门诊病历请一并提供门诊号来源。
2. 成果代表作须提供所有原始资料。如提供手术视频的,请提供手术视频光盘及病案原件。
3. 论文需要提供纸质原件。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单位收集并按以上要求查验无误后,于2023年12月15日-20日将材料报送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教育培训楼二楼203教室。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