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11:09 来源:委科教科 浏览次数:

各县卫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驻芜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芜卫教〔20147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教证书》)登记和集中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办法报送时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及驻芜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初审后集中报送,各县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机构所在区卫健委对本辖区卫技人员年度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后集中报送集中验证时间视情况分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平时不再受理学分验证。

    二、学分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医务人员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和线下班学习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Ⅰ类、Ⅱ类学分授子不可互相替代。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度要求IⅡ类学分不低于25分。

    三、2023年度学分验证工作要求及安排 

1、对非项目的学分(如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外出进修、中央财政补助培训项目等)由单位管理员或本人将学分有关信息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原件材料进行审核,未录入系统的不予审核。录入方式:登录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icme.haoyisheng.com---学分管理---手工录入非项目学分---保存并提交。 

2、依据《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芜卫教〔20147号),人文知识培训作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未参加人员,视为年度继教考不达标。 

3、未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将不予验证。 

4、验证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认真把好继续医学教育初步验证审核关,在继教证书上做好学分登记,同时收集好非项目学分的原件,市卫健组织人员进行集中验证。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而采取非正当手段获取学分的行为,一经查获,将视为本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并对本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分”记3分处罚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准时验证,逾期未完成验证的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红娟、侯芬城 技术支持

电话:383208118656945805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验证时间安排表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5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验证时间安排表

 2024年

    

122 星期一

上午:湾沚区、镜湖区

下午:市五院、市六院市口腔医院

123 星期二

上午:繁昌、三山经开区、市中心血站

下午:市四院、市三院市疾控中心

124 星期三

上午:南陵县、弋江区市眼科医院

下午: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125 星期四

上午:无为市急救中心、市地病站

下午:市一院、市卫生监督所、市药管中心

126 星期五

上午:鸠江区、经开区、市管民营医院

下午:市二院、驻芜医疗机构

备注:

1、验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验证地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教学培训中心二204室(食堂隔壁); 

3、符合学分授予条件其他卫技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