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驻芜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芜卫教〔2014〕7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教证书》)登记和集中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办法和报送时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及驻芜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初审后集中报送,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机构由所在县(市)区卫健委对本辖区卫技人员年度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后集中报送。集中验证时间视情况分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平时不再受理学分验证。
二、学分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医务人员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和线下班学习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Ⅰ类、Ⅱ类学分授子不可互相替代。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度要求I或Ⅱ类学分不低于25分。
三、2023年度学分验证工作要求及安排
1、对非项目的学分(如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外出进修、中央财政补助培训项目等)由单位管理员或本人将学分有关信息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原件材料进行审核,未录入系统的不予审核。录入方式:登录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icme.haoyisheng.com)---学分管理---手工录入非项目学分---保存并提交。
2、依据《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文医学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芜卫教〔2014〕7号),人文知识培训仍作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未参加人员,视为年度继教考评不达标。
3、未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将不予验证。
4、验证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认真把好继续医学教育初步验证审核关,在继教证书上做好学分登记,同时收集好非项目学分的原件,市卫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验证。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而采取非正当手段获取学分的行为,一经查获,将视为本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并对本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分”记3分处罚。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准时验证,逾期未完成验证的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红娟、侯芬城 (技术支持)
电话:3832081、18656945805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验证时间安排表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集中验证时间安排表
时 间 2024年 |
单 位 |
1月22日 星期一 |
上午:湾沚区、镜湖区 下午:市五院、市六院、市口腔医院 |
1月23日 星期二 |
上午:繁昌区、三山经开区、市中心血站 下午:市四院、市三院、市疾控中心 |
1月24日 星期三 |
上午:南陵县、弋江区、市眼科医院 下午: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
1月25日 星期四 |
上午:无为市、市急救中心、市地病站 下午:市一院、市卫生监督所、市药管中心 |
1月26日 星期五 |
上午:鸠江区、经开区、市管民营医院 下午:市二院、驻芜医疗机构 |
备注:
1、每天验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验证地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教学培训中心二楼204室(食堂隔壁);
3、符合学分授予条件其他卫技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