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审计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17:48 来源:委财务科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湖市市属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芜湖卫生健康委2024年审计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元)      

4.采购需求:1)市属9家公立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市属9家公立医院2023年度医疗服务收入和工资总额等基础数据审计。包括公立医院业务收入总量及结构情况、医疗服务收入情况、人员实际情况、人员经费支出及发放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等情况。(3)对南陵县、弋江区开展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商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032117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需将相关资质、项目方案、报价、联系方式等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人。逾期邮寄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接受。

邮寄或送达地址:芜湖市卫健委财务科(地址: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C区226室,邮政编码:241000)。

四、项目确定方式

按照芜湖市卫健委内控制度,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文竹

联系电话:0553-3832057

附件:1.采购需求;    2.评分方法。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

 

一、项目内容:

(一)市属9家公立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口腔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二)市属9家公立医院2023年度医疗服务收入和工资总额等基础数据审计。包括公立医院业务收入总量及结构情况、医疗服务收入情况、人员实际情况、人员经费支出及发放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等情况。

(三)对南陵县、弋江区开展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完成时间:

(一)4月15日前完成市属9家公立医院2023年度工资总额审计。

(二)5月15日前完成市属9家公立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三)6月15日前完成南陵县、弋江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0243-6

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定

 

 

附件2:评分方法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报价

30

本项评审步骤:

1、报价的核查:对所有有效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核查。

价格核查: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报价为漏项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如供应商报价多于采购需求的,不予核减;

2、基准价:评审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3、报价得分计算:评审价为基准价的得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满分分值。

供应商业绩

10

供应商202111日至今对卫健系统单位开展过同类业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 5分,本项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总体服务方案和工作重难点

3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本项目特点提供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进行评审:

非常熟悉本项目内容要求,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非常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分析非常清晰合理,服务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针对性强,有明确的服务承诺,贴合采购需求的,得 22-30分;

熟悉本项目内容要求,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分析清晰合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4-21分;

对本项目内容要求基本了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基本的认识和理解,分析基本清晰合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13 分;

对本项目内容要求有所了解,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的认识和理解一般,服务方案简单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7 分;

提供不得分。

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30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根据管理制度是否内容齐全、职责划分是否明确、工作规范是否可行、监管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流程是否清晰科学、奖惩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

对项目情况非常了解,紧密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本项目有具体详实的质量保证措施,贴合采购需求,安排经验丰富的质控人员,内控制度完善的 22-30 分;

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基本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本项目有详实的质量保证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安排质控人员,内控制度基本完善的得 14-21 分;

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部分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本项目有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有内控制度的得 8-13 分;

对项目情况部分了解,管理制度内容简单的,质量保证措施简单,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7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