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三方终期绩效评价采购公告
为全面掌握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进展,加强示范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芜湖市卫健委现就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2-2024年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终期绩效评价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终期绩效评价
2.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4.采购需求:拟采购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各实施主体单位进行第三方终期绩效评价,具体详见采购方案。
5.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3-4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具备工商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
3.4 投标供应商至少承接过一例相关绩效评价或评价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需将相关资质、服务方案、业绩合同、服务响应团队配备、报价、联系方式等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或邮寄给采购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接受。
邮寄地点:芜湖市卫健委体制改革科(地址: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202室,邮政编码:241000)。
四、成交方式
按照芜湖市卫健委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拟在市卫健委官网挂网采购,采用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单位并通知。
五、联系方式
名称: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科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202室)
联系方式:0553-3991651
附件: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终期绩效评价采购方案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终期绩效评价采购方案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终期绩效评价
2.项目实施单位:芜湖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组建工作组牵头实施
3.项目概况:拟采购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全市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2022-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终期绩效评价。评价对象包括省属市属公立医院、各(市)县区卫健委、各(市)县区公立医院、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及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
4.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3-4月。
5.项目性质:服务
二、采购方式及预算金额
1.采购方式:拟在市卫健委官网挂网采购,采用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单位。
2.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具备工商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
3.4 投标供应商至少承接过一例相关绩效评价或评价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
四、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1.1依据《安徽省芜湖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对9个县市区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022-2024年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成效与亮点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1.2依据《芜湖市县级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基层卫生健康“守门人”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健康城市 健康促进共同体”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学科高地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智慧医疗项目实施方案》、《芜湖市公立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及《芜湖市改革完善医联(共)体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等相关标准对全市9个县市区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8个配套具体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现场评价。
2.评价方式及结果提交
采取现场核查与数据比对相结合方式,现场查看核实项目相关工作进展、医疗设备与信息化系统招标采购资料、资金使用凭证及具体工作成效展示等,并从各相关系统调取历年业务指标数据、绩效指标数据进行横向、纵向比价分析等。按照评分表对每个单位开展评价,评价结束要求省属市属公立医院、各(市)县区卫健委、各(市)县区公立医院、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评价对象负责人签字确认,评价工作组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出指导意见。
现场评价结束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递交评价结果、评价报告、现场考核得分表及问题列表(扣分项需要注明扣分原因)等资料,所有评价相关材料报至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综合评分方案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根据各项评审标准衡量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予以评分,依据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1)业绩部分(8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同类项目业绩 |
8 |
询价响应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对全国卫健系统单位开展过同类业务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2分,本项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2)服务部分(62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服务方案 |
30 |
询价响应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进行评分: A:非常熟悉本项目内容要求,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非常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分析非常清晰合理,服务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针对性强,有明确的服务承诺,贴合采购需求的,得21-30分; B:对本项目内容要求基本了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基本的认识和理解,分析基本清晰合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20分; C:对本项目内容要求有所了解,对工作的重点难点的认识和理解一般,服务方案简单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0分。 D:未提供,得0分。 |
服务响应能力及人员配备 |
32 |
询价响应单位在芜湖市已设置服务响应团队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在芜湖市设置服务响应团队,得12分。须提供服务响应团队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等),或提供设置务响应团队的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备(项目经理除外):询价响应单位每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执行人员(须具备会计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临床医学、卫生管理或类似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得4分,满分20分。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2023年12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询价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3)价格部分(30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得分 |
30 |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和步骤: 1、对所有有效响应采购文件提交的报价(总价)进行核查,经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有效评审价。 2、确定基准价: 基准价为所有有效询价响应单位评审价中最低者。 3、报价得分计算:评审价为基准价的响应单位得满分,其他询价响应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