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合院医保办医务科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情况全面排查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家八部委2020年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芜湖市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结合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从3月24日开始,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会同院医务科、院医保办对全院住院数十名患者进行身份核查,对患者在院在床情况、合理收治、合理诊疗、合理检查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查。
为确保排查工作可靠性、时效性,此次专项活动分三组进行,第一组对在院患者合理收治、合理诊疗、合理检查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第二组对在院患者身份进行核查、检查有无挂床和冒名顶替等现象,第三组对所有在院患者在院在床情况进行检查。排查结果表明:全院医务人员比较严格执行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的有关规定,全院住院患者中,有12人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其余患者在院在床,无挂床和冒名顶替现象。抽查6名住院患者病历均符合合理收治、合理诊疗、合理检查等相关规定。排查结束后,检查组向相关业务科室宣讲了国家、省市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工作要求,要求大家结合正在开展的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吸取兄弟市医院教训, 规范诊疗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
2020年底,国家八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过度医疗检查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预防和惩治医疗检查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今后,市三院纪检监察室,将按照知责、担责、履责要求,将过度医疗检查问题纳入院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诊疗行为检查。
检查组抽查住院患者病历
检查组逐个核查住院患者身份及在院在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