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从细处着手 建立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备案机制

发布日期:2021-09-07 16:10 来源:驻委纪检组 浏览次数:

 “我想给纪检组提个建议,你们设计的《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表》能否取消‘有无主任办公会批准记录’这一项,因为我们有的小额项目是等评审结果出来后,与采购方案合并上会研定的。” 近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收到某综合监督单位提出的工作建议。

 政府采购项目是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的重要事项,大额项目的有市级招标平台,而小额项目采购由单位自行制定制度规范,多由相关科室承办,标的小,关注度不高,但频次多,往往存在着执行程序不到位的情况,是不可忽视的廉政风险点。

 今年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为做到精准监督、依规监督,减少监督盲区,注重从规范小额资金使用、小额采购入手,结合市直单位制定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制作《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表》,对项目用途、资金来源、项目负责人、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等情况进行全程纪实,进行事后备案,通过项目备案反馈、定期开展抽查等方式,关注“小微权力”的运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避免“微腐败”“小违规”。